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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起重机维保制度规范讲解分析

2016/8/25

  安徽起重机维保制度规范大家都有所了解吧,想要让自己的安徽单梁起重机产品使用的周期更长就需要不断的遵循这些规则制度确认机械仪器设备能够更久远的使用和健康的运行。十分关键。

  1、安徽起重机的使用制度
  1.1 所有行车根据其所在位置归各生产班组使用维护与管理,各班组负有对行车资产管理的职责,其上的零部件非正常损坏,损失由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承担。
  1.2 为了确认行车在监管情况下使用,要求各班组对驾驶室安装可行的门锁,地操可在总开关处加装锁。
  1.3 因工作需要借用其他班组行车时,必须经行车管理部门领导或班组长、调度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4 借用其他班组行车时发生的设备非正常损坏,损失由借用班组承担。
  1.5 对行车驾驶人员的要求:行车驾驶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级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若驾驶人员不在,需临时操作时,各班组必须指定人员,且经过一定的培训,达到熟练操作才能临时上车操作。
  ①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a.双眼视力小于0.8;b.听力障碍;c.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d.明显的神经官能症或植物神经功能紊乱;e.血压不正常或贫血;f.动脉硬化;g.心脏病。
  ②司机应熟悉以下知识:a.所操作的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b.熟知“行车安全操作规程”;c.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d.电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e.指挥信号;f.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③安全操作基本要求: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故障;b.开车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打铃或报警;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d.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实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e.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动作是否都正常;g.露天行车工作结束时应将行车固定住;在风力大于6级以上时应停止操作。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牌或加锁;I.严格执行十不吊:即:吊具损坏,超负荷,斜拉,重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尖棱、锐锋未加可行垫,吊挂未作加工支撑,带电物体、危险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重物上有人或浮动物品等十种情况不吊。
  1.6 司机的交接班制度
  ①行车司机须严格地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
  ②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修,严禁心存侥幸,不报修或晚报修,使行车“带病”运行;
  ③对本班发现异常需要提示下班注意或本班出现问题尚未处理的,应详细做好书面交班,禁止交接不记录,口头交待;
  ④到下班时间,但尚在执行某一吊运任务,应在该吊运任务完毕后再行交班;
  ⑤接班人应详细检查交班人员填写的记录符合后方可签字接收;
  ⑥每月底把交接班记录本交车间主任审阅、签字,提出对本月工作的改善、指导意见,然后交设备部汇总保存。
  2、行车的保养制度
  2.1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由司机负责,班组长指定人配合,要求做好整洁、安全。
  ①司机应严格按“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应做到:a. 班前要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查看行车的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如有,应及时排除;b. 司机室(空操)及行车操作场地(地操)应保持干净、整洁,各手柄、按钮、仪表要经常擦拭。做好设备运作的交接班记录。
  ②一级保养周期为每个工作日,下班前15至30分钟。
  ③每周末司机要对有关部分如空操的护栏、司机室门窗、座椅、手柄等进行清洁擦拭,并对行车整体进行观察,如有异常,及时解决。
  2.2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使用班组为主,在维修工指导下进行保养。
  ①司机应经常检查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若未加施焊需要经常检查。
  ②检查车轮是否有裂纹,以及过分磨损。
  ③要检查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检查电器、线路有无脱落、损坏。
  ④二级保养周期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的15日,时间2h-4h,保养后填写“二保验收单”,维修部门认可后由设备部存档。
  2.3 三级保养: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使用班组配合。
  ①完成全部三保内容。
  ②润滑车轮轴承(注入钙纳基润滑脂),取下油塞,注入黄油。
  ③车轮的缺陷深度大于3mm时,应立即报废,更换新车轮。
  ④检查调整行车制动器。
  ⑤三保结束后,维修部门要填写“三保验收单”,由使用部门验收签字后在设备部存档。
  3、行车的档案制度
  3.1 每台行车都应建立设备档案,存放在设备部。
  3.2 行车的出厂技术条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完整入档保存,备查。
  3.3 安装位置、起用时间、安装试用的鉴定结果,应记入档案。
  3.4 日常使用中的保养、维修、检查、试验应有详细记录。
  3.5 行车出现的重大故障或大修均应有详细记载入档。
  4、行车的检查制度
  为监督行车的使用、保养及运行、能力状况,设备部与生产部、企管部应建立对行车械的检查制度。
  4.1 每周生产部安全员应对在用行车械检查一次,重点是了解、观察其制动、限位、缓冲垫、吊钩及钢丝绳等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件。
  4.2 每月设备部、生产部联合检查一次,除检查涉及安全的部件外,对电气、润滑等进行一次较整体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3 每季度由企管部、设备部、生产部联合检查行车多方位的运行、使用情况,确认行车的安全运行,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主要在维护、保养等方面对行车进行评价,奖优罚劣。
  4.4 行车安装前由设备部申报检验注册,年检也由设备部负责完成。